卷十五 · 第50篇
敵以東方來,迎之東壇,壇高八尺,堂密八。年八十者八人,主祭青旗。青神長八尺者八,弩八,八發而止。將服必青,其牲以雞。敵以南方來,迎之南壇,壇高七尺,堂密七,年七十者七人,主祭赤旗,赤神長七尺者七。弩七,七發而止。將服必赤,其牲以狗。敵以西方來,迎之西壇,壇高九尺,堂密九。年九十者九人,主祭白旗。素神長九尺者九,弩九,九發而止。將服必白,其牲以羊。敵以北方來,迎之北壇,壇高六尺,堂密六。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。黑神長六尺者六,弩六,六發而止。將服必黑,其牲以彘。從外宅諸名大祠,靈巫或禱焉,給禱牲。
【白話】 敵人從東方來犯,就在城東設壇迎擊祭祀,壇高八尺,堂的進深也按八來定。挑選八十歲的老人八位,主持祭祀,豎青色的旗。塑造身高八尺的青色神像八尊,備弩八張,每張發射八次為止。將領的服色必定用青色,所用的犧牲是雞。敵人從南方來犯,就在城南設壇迎擊祭祀,壇高七尺,堂的進深按七來定,挑選七十歲的老人七位,主持祭祀,豎紅色的旗,塑造身高七尺的紅色神像七尊。備弩七張,每張發射七次為止。將領的服色必定用紅色,所用的犧牲是狗。敵人從西方來犯,就在城西設壇迎擊祭祀,壇高九尺,堂的進深按九來定。挑選九十歲的老人九位,主持祭祀,豎白色的旗。塑造身高九尺的白色神像九尊,備弩九張,每張發射九次為止。將領的服色必定用白色,所用的犧牲是羊。敵人從北方來犯,就在城北設壇迎擊祭祀,壇高六尺,堂的進深按六來定。挑選六十歲的老人六位,主持祭祀,豎黑色的旗。塑造身高六尺的黑色神像六尊,備弩六張,每張發射六次為止。將領的服色必定用黑色,所用的犧牲是豬。城外住宅區裡各處有名號的大祭祠,讓靈驗的巫師在那裡祈禱,供給祈禱所用的犧牲。
凡望氣,有大將氣,有小將氣,有往氣,有來氣,有敗氣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、吉凶。舉巫、醫、卜有所,長具藥,宮之,善為舍。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卜以請守,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。其出入為流言,驚駭恐吏民,謹微察之,斷,罪不赦。望氣舍近守官。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弟之。舉屠、酤者置廚給事,弟之。
【白話】 凡是觀望雲氣,有大將之氣,有小將之氣,有去往之氣,有到來之氣,有敗亡之氣,能夠明白辨識這些雲氣的人,便可以預知勝敗、吉凶。選用巫師、醫師、卜者,安置在固定的處所,長期備好藥物,給他們建造官舍,妥善安排住所。巫師必須靠近國家的社壇,必須恭敬地侍奉神靈。巫師、卜者把卜望的結果稟報給守城主將,只讓守將一人知道巫卜望氣的實情罷了。如果他們外出進入時散佈流言,驚擾恐嚇官吏百姓,就要謹慎細緻地察訪,一經查實,依法治罪,決不赦免。望氣者的住所要靠近守城主將的官署。統領賢能的大夫以及有方術技藝的人或工匠,把他們編入次第(依等級安置)。選用屠戶、賣酒的人安置在廚房供職,也把他們編入次第。
凡守城之法,縣師受事,出葆,循溝防,築薦通塗,修城。百官共財,百工即事,司馬視城修卒伍。設守門,二人掌右閹,二人掌左閹,四人掌閉,百甲坐之。城上步一甲、一戟,其贊三人。五步有五長,十步有什長,百步有百長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將,皆有司吏卒長。城上當階,有司守之,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。士皆有職。城之外,矢之所遝,壞其牆,無以為客菌。三十里之內,薪、蒸、水皆入內。狗、彘、豚、雞食其肉,斂其骸以為醢腹,病者以起。城之內薪蒸廬室,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。令命昏緯狗纂馬,掔緯。靜夜聞鼓聲而噪,所以閹客之氣也,所以固民之意也,故時噪則民不疾矣。
【白話】 凡是守城的辦法:縣師接受任務,派出守衛,巡查壕溝堤防,修築鋪墊、疏通道路,修繕城牆。百官供給所需的財物,各類工匠各就其事,司馬負責巡視城防、整頓隊伍。設置守門的人:兩人掌管右門扇,兩人掌管左門扇,四人掌管閉鎖城門,一百名甲士在那裡守候。城牆上每一步配一名甲士、一支戟,輔助他的有三人。每五步設一名五長,每十步設一名什長,每百步設一名百長,旁側有大率,中間有大將,都各有所屬的官吏和卒長。城牆上對著臺階之處,由專職官吏守衛,遇到城中險要急迫的情況就奏報上去。士卒都各有職守。城牆之外,凡是箭矢射程所能達到的地方,要拆毀那裡的牆垣,不讓它成為敵人藏身的菌障。城外三十里之內,柴薪、細柴、水都要收入城內。狗、豬、小豬、雞,吃它們的肉,把它們的骨骸收起來做成肉醬醃存,讓病弱的人吃了得以康復。城內的柴薪、細柴和房舍,凡在箭矢射程之內的,都要給它們塗抹(防火、加固成菌障)。命令在黃昏時把狗拴系、把馬拴牢,都用繩索繫住。靜夜裡聽到鼓聲便一齊吶喊,這是用來遮蔽(壓住)敵人氣焰的辦法,也是用來穩固民心的辦法,所以適時吶喊百姓就不會疑懼了。
祝、史乃告於四望、山川、社稷,先於戎,乃退。公素服誓於太廟,曰:“其人為不道,不修義詳,唯乃是王,曰:予必懷亡爾社稷,滅爾百姓。二三子夙夜自厲,以勤寡人,和心比力兼左右,各死而守。既誓,公乃退食。舍於中太廟之右,祝、史舍於社。百官具御,乃鬥鼓於門,右置旗,左置旌於隅練名。射參發,告勝,五兵鹹備,乃下,出挨,升望我郊。乃命鼓,俄升,役司馬射自門右,蓬矢射之,茅參發,弓弩繼之,校自門左,先以揮,木石繼之。祝、史、宗人告社,覆之以甑。
【白話】 祝官、史官於是向四方所望祭的神、山川神、社稷神禱告,先於戎事(出兵之前)祭告,然後退下。國君穿素服在太廟立誓,說:“那個人不行正道,不修義理詳善,竟敢自稱為王,說:我必定要使你的社稷淪亡,滅絕你的百姓。你們諸位日夜自我激勵,來為我效力,同心合力,統率左右,各自拼死守衛。”立誓之後,國君便退下進食。國君住在太廟正中的右側,祝官、史官住在社壇。百官都各就侍奉之職,於是在城門擂鼓而戰,右邊豎立旗,左邊在城角豎立旌,記下各隊的名號。射箭三發,宣告得勝,五種兵器都已齊備,於是下城,出城察看,登高瞭望我方郊野。於是下令擊鼓,隨即登上城去,役司馬從城門右側射箭,用蓬草做的箭射敵,茅箭射三發,弓弩接著射,校官從城門左側,先用揮(投擲的武器)攻擊,木石接著投下。祝官、史官、宗人向社神祭告,用甑(覆器)蓋住(犧牲或社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