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取

卷十一 · 第37篇

夫辩者,将以明是非之分,审治乱之纪,明同异之处,察名实之理,处利害,决嫌疑。焉摹略万物之然,论求群言之比。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,以类取,以类予。有诸己不非诸人,无诸己不求诸人。

【白话】 辩论这件事,是用来弄清是与非的界限,考察治与乱的纲纪,弄明白相同与相异的所在,审察名称与实际的道理,权衡利与害,决断疑惑。这样才能大致描摹万物的实际情状,论究并寻求众多言论之间的相互比较。用名称来指称实际事物,用语句来表达意思,用论说来揭示缘由,按类别来选取,按类别来推及。自己有的优点,不去非难别人也具有它;自己没有的缺点,也不去要求别人没有它。


或也者,不尽也。假者,今不然也。效者,为之法也,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。故中效,则是也;不中效,则非也。此效也。辟也者,举他1物而以明之也。侔也者,比辞而俱行也。援也者,曰“子然,我奚独不可以然也?”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是犹谓也者,同也。吾岂谓也者,异也。

【白话】 所谓“或”,就是“不全都如此”。所谓“假”,就是“现在还不是这样”(假设之词)。所谓“效”,就是为论断树立一个法则(标准);被效法的对象,就是用来作为法则的东西。所以,凡符合这个法则的就是对的,不符合这个法则的就是错的——这就是“效”。所谓“辟”(譬喻),就是举出别的事物来把道理说明白。所谓“侔”(类比并列),就是把同类的语句相比并而一齐推行。所谓“援”(援引),就是说:“你既然认为是这样,我为什么偏偏不可以认为是这样呢?”所谓“推”(推论),就是拿对方所不肯认可的、却与他所认可的相同的情形,反过来加给他(让他承认)。“这正像你所说的”,是指相同;“我哪里是这样说的”,是指相异。


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。辞之侔也,有所至而正。其然也,有所以然也;其然也1同,其所以然不必同。其取之也,有所2以取之。其取之也同,其所以取之不必同。是故辟、侔、援、推之辞,行而异,转而危,远而失,流而离本,则不可不审也,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,殊类,异故,则不可偏观也。夫物或乃是而然,或是而不然,或一周3而一不周4,或一是而一不是也。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,殊类,异故,则不可偏观也,5非也。

【白话】 事物有相同之处,但并不因此就一概完全相同。语句的类比并列(侔),只在一定范围内才是正确的。事物之所以如此,总有它之所以如此的原因;事物在“如此”这一点上相同,它们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却不一定相同。事物被选取(认定),总有它之所以被选取的根据;所选取的结果相同,其之所以被选取的根据却不一定相同。因此,辟、侔、援、推这几种论辩方法的语句,推行下去便会产生差异,辗转运用便会变得危险,引申得过远便会失实,流荡开去便会脱离根本,所以不可不审慎对待,不可一成不变地经常套用。所以言论有多种方式、不同类别、相异缘由,就不可以只从一个片面去看待。事物有的是“本是如此而果然如此”,有的是“本是如此却并不如此”,有的是“一方面要求周遍而另一方面不要求周遍”,有的是“一方面对而另一方面不对”。(这些方法)不可一成不变地经常套用。所以言论有多种方式、不同类别、相异缘由,就不可以只从一个片面去看待。


白马,马也;乘白马,乘马也。骊马,马也;乘骊马,乘马也。获,人也;爱获,爱人也。臧,人也;爱臧,爱人也。此乃是而然者也。

【白话】 白马是马,骑白马就是骑马;黑马是马,骑黑马就是骑马。获是人,爱获就是爱人;臧是人,爱臧就是爱人。这些就是“本是如此而果然如此”的情形。


获之亲1,人也;获事其亲,非事人也。其弟,美人也;爱弟,非爱美人也。车,木也;乘车,非乘木也。船,木也;入2船,非入3木也。盗人,人也,多盗,非多人也,无盗非无人也。奚以明之?恶多盗,非恶多人也;欲无盗,非欲无人也。世相与共是之。若若是,则虽盗人人也,爱盗非爱人也;不爱盗非不爱人也;杀盗人非杀人也,无难盗无难4矣。此与彼同类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非之,无他故5焉,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?内胶而不解也,此乃是而不然6者也。

【白话】 获的父母是人,但获奉事自己的父母却不算是“奉事别人”。他的弟弟是美貌的人,但爱自己的弟弟却不算是“爱美貌的人”。车是木头做的,但坐车却不算是“坐木头”。船是木头做的,但登船却不算是“登木头”。盗贼是人,但盗贼多却不算是“人多”,没有盗贼却不算是“没有人”。凭什么说明这一点呢?厌恶盗贼多,并不是厌恶人多;希望没有盗贼,并不是希望没有人。世人都共同认可这一点。如果这是对的,那么尽管盗贼也是人,但爱盗贼并不算是爱人,不爱盗贼并不算是不爱人,杀盗贼也不算是杀人——这是没有什么疑难的!这一类(墨家之说)与那一类(世人之说)本是同类,世人持有那种说法却不自己责难自己,而我们墨家持有这种说法他们却来非难我们。这没有别的缘故,正是所谓内心被胶固、对外又闭塞、心中难道没有一点空隙吗?正是内心胶固而不能解开罢了。这些就是“本是如此却并不如此”的情形。


且夫读书,非书也;好读书,1好书也。且斗鸡,非鸡也;好斗鸡,好鸡也。且入井,非入井也;止且入井,止入井也。且出门,非出门也;止且出门,止出门也。若若是,且夭,非夭也;寿夭也。有命,非命也;非执有命,非命也,无难矣。此与彼同类2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罪非之,无也故焉,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?内胶而不解也。此乃不3是而然者也。

【白话】 况且,读书并不就是书本身,但喜欢读书就是喜欢书。况且,斗鸡并不就是鸡本身,但喜欢斗鸡就是喜欢鸡。况且,将要掉进井里并不就是已经掉进井里,但制止那将要掉进井里的人,就是制止掉进井里。况且,将要出门并不就是已经出门,但制止那将要出门的人,就是制止出门。如果这是对的,那么:将要夭折并不就是已经夭折,但(避免使人)夭折就关涉到寿夭之事。主张“有命”并不就是命本身(真的有命);反对那些主张“有命”的人,并不就是反对命运(之事本身)——这是没有什么疑难的。这一类(墨家之说)与那一类(世人之说)本是同类,世人持有那种说法却不自己责难自己,而我们墨家持有这种说法他们却怪罪、非难我们。这没有别的缘故,正是所谓内心被胶固、对外又闭塞、心中难道没有一点空隙吗?正是内心胶固而不能解开罢了。这些就是“本不是如此却果然如此”的情形。


爱人,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。不爱人,不待周不爱人;不周爱,因为不爱人矣。乘马,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;有乘于马,因为乘马矣。逮至不乘马,待周不乘马而后不乘马而后不乘马1。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。

【白话】 “爱人”,必须爱遍所有的人然后才算是爱人;“不爱人”,却不必不爱遍所有的人才算是不爱人——只要没有遍爱所有人,就因此算作不爱人了。“骑马”,不必骑遍所有的马然后才算是骑马;只要有骑在某匹马上,就因此算作骑马了。至于“不骑马”,却要不骑遍(任何)一匹马然后才算是不骑马。这就是“一方面要求周遍而另一方面不要求周遍”的情形。


居于国,则为居国;有一宅于国,而不为有国。桃之实,桃也;棘之实,非棘也。问人之病,问人也;恶人之病,非恶人也。人之鬼,非人也;兄之鬼,兄也。祭人1之鬼,非祭人也;祭兄之鬼,乃祭兄也。之马之目盼则为之马盼;之马之目大,而不谓之马大。之牛之毛黄,则谓之牛黄;之牛之毛众,而不谓之牛众。一马,马也;二马,马也。马四足者,一马而四足也,非两马而四足也。一马,马也。马或白者,二马而或白也,非一马而或白。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。

【白话】 住在国中,就算是“住在国里”;但在国中拥有一处住宅,却不算是“拥有这个国”。桃的果实是桃;棘(酸枣)的果实却不(径直称)是棘。探问别人的病,是探问这个人;厌恶别人的病,却不算是厌恶这个人。人的鬼不是人;兄长的鬼却是兄长。祭祀别人的鬼不算是祭祀别人;祭祀兄长的鬼却就是祭祀兄长。这匹马的眼睛瞎了,就说这匹马瞎了;这匹马的眼睛大,却不说这匹马大。这头牛的毛是黄的,就说这头牛是黄的;这头牛的毛众多,却不说这头牛众多。一匹马是马,两匹马也是马。说“马有四只脚”,是指一匹马有四只脚,而不是说两匹马(共)有四只脚。一匹马是马;说“马有的是白的”,是指两匹马中有的是白的,而不是说一匹马(自身)有的是白的。这就是“一方面对而另一方面不对”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