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· 第17篇
今有一人,入人园圃,窃其桃李,众闻则非之,上为政者得则罚之。此何也?以亏人自利也。至攘人犬豕鸡豚者,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。是何故也?以亏人愈多,其不仁兹甚,罪益厚。至入人栏厩,取人马牛者,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。此何故也?以其亏人愈多。苟亏人愈多,其不仁兹甚,罪益厚。至杀不辜人也,拖其衣裘,取戈剑者,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。此何故也?以其亏人愈多。苟亏人愈多,其不仁兹甚矣,罪益厚。当此,天下之君子1皆知而非之,谓之不义。今至大为攻国,则弗知非,从而誉之,谓之义。此可2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?
【白话】 假如现在有一个人,进入别人的果园菜地,偷窃人家的桃子李子,大家听说了就会谴责他,上面执政的官吏抓到了就会惩罚他。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他损害别人来使自己得利。至于偷盗别人的狗、猪、鸡、小猪的人,他的不义又超过了进入别人果园菜地偷桃李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,他的不仁也更严重,罪过也就更深重。至于进入别人的牲口圈、马厩,牵取人家马匹牛只的人,他的不仁不义又超过了偷盗别人的狗猪鸡小猪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。如果损害别人越多,他的不仁就越严重,罪过也就越深重。至于杀害无辜的人,剥下他的衣裳皮裘,夺走他的戈和剑的人,他的不义又超过了进入别人牲口圈牵取马牛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。如果损害别人越多,他的不仁就越严重,罪过也就越深重。对于这些事,天下的君子(指有德有识之士)都知道要谴责它,称它为不义。可是如今到了大规模发动战争去攻打别国,却不知道要谴责,反而跟着称颂它,称它为义。这能算是懂得义与不义的区别吗?
杀一人谓之不义,必有一死罪矣,若以此说往,杀十人十重不义,必有十死罪矣;杀百人百重不义,必有百死罪矣。当此,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,谓之不义。今至大为不义攻国,则弗知1非,从而誉之,谓之义,情不知其不义也,故书其言以遗后世。若知其不义也,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?今有人于此,少见黑曰黑,多见黑曰白,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;少尝苦曰苦,多尝苦曰甘,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。今小为非,则知而非之。大为非攻国,则不知而2非,从而誉之,谓之义。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?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,辩义与不义之乱也。
【白话】 杀一个人,称为不义,必定构成一桩死罪;如果照这个说法推论下去,杀十个人就是十倍的不义,必定构成十桩死罪;杀一百个人就是一百倍的不义,必定构成一百桩死罪。对于这些事,天下的君子都知道要谴责它,称它为不义。可是如今到了大规模地干这种不义之事去攻打别国,却不知道要谴责,反而跟着称颂它,称它为义,他们实在是不懂得那是不义啊,所以还把这些言论记载下来留传给后世。倘若他们知道那是不义,又怎么解释要把那不义之事记载下来留传给后世呢?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,看见少量的黑就说是黑,看见大量的黑反而说是白,那么就会认为这个人不懂得黑与白的分别了;尝到少许苦味就说是苦,尝到大量苦味反而说是甜,那就必定认为这个人不懂得甜与苦的分别了。如今做小的坏事,人们就知道谴责它;做攻打别国这样的大坏事,却不知道谴责,反而跟着称颂它,称它为义。这能算是懂得义与不义的分别吗?由此可知天下的君子们,在分辨义与不义这件事上是何等的混乱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