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· 第32篇
故,所得而后成也。
【白话】 “故”,就是事物必须先具备某种条件,然后才能形成。
故:小故,有之不必然,无之必不然。体也,若有端。大故,有之必然,1无之必不2然,若见之成见也。
【白话】 “故”分两种:小故,有了它不一定就那样,但没有它就一定不那样。它只是事物的一部分,就像线段有端点一样。大故,有了它就一定那样,没有它就一定不那样,就像眼睛的“见”造成了所见之物。
体,分于兼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体”,是从“兼”(整体)当中划分出来的部分。
体:若二之一,尺之端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体”,比如二里面的其中一,或一条尺线上的一个端点。
知,材也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(认知能力),是一种天赋的材质(官能)。
知:材,知也者。所以知也而必知。若明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:所谓认知能力,是人用来认知事物的凭借,有了它就必定能认知。就像眼睛有视力一样。
虑,求也。
【白话】 “虑”(思考),就是寻求。
虑:虑也者,以其知有求也,而不必得之。若睨。
【白话】 “虑”:所谓思考,是用自己的认知能力去寻求某物,但不一定能求得。就像斜着眼睛去看(不一定看清)。
知,接也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(知觉、认识),就是与对象相接触。
知:知也者,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。若见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:所谓认识,是用自己的认知能力接触到事物,从而能描摹出它的样貌。就像眼睛看见东西一样。
𢜔,明也。
【白话】 “𢜔”(智、明智),就是明察。
𢜔1:𢜔2也者,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。若明。
【白话】 “𢜔”:所谓明智,是用自己的认知能力去论析事物,于是对它的认识显得明白透彻。就像视觉的清明一样。
仁,体爱也。
【白话】 “仁”(仁爱),是对每个个体(人)的爱。
仁:爱己者,非为用己也。不若爱马。著若明。1
【白话】 “仁”:爱自己,并不是为了把自己当作可利用的工具,这和爱一匹马(为求其用)不同。
义,利也。
【白话】 “义”(道义),就是使人得利。
义:志以天下为芬,而能能利之,不必用。
【白话】 “义”:在心志上把天下当作自己分内的事业,在能力上又确实能够使天下得利,但不一定要被任用(在位掌权)。
礼,敬也。
【白话】 “礼”(礼),就是恭敬。
礼:贵者公,贱者名,而俱有敬僈。焉等,异论也。
【白话】 “礼”:对尊贵者尊称(如称“公”),对卑贱者直呼其名,但对两者都各有恭敬或怠慢之分。按等级不同,其礼节论说也就不同。
行,为也。
【白话】 “行”(行为),就是去做。
行:所为不差1名,行也;所为差2名,巧也。若为盗。
【白话】 “行”:所做的事如实不加掩饰地称名,这叫“行”(正当行为);所做的事却用动听的名目来掩饰,这叫“巧”(伪饰)。比如去做强盗(却美其名)。
实,荣也。
【白话】 “实”(诚实、内在的真实),就是内在的真情自然地显露出来。
实:其志气之见也,使人知1己。不若金声玉服。
【白话】 “实”:一个人志气的显现,使别人能了解自己;这不像金石之声、玉佩之响那样(只是外在虚饰)。
忠,以为利而强君1也。
【白话】 “忠”,就是认为某事有利,便竭力去辅助、规劝君主。
忠:不利,弱子亥足将入止容。
【白话】 “忠”:(此段文字残缺难解,字面大致为:)若于事无利……(其余文句脱误,无法确解)。
孝,利亲也。
【白话】 “孝”,就是使父母得利。
孝:以亲为芬,而能能利亲。不必得。
【白话】 “孝”:在心志上把奉养父母当作自己分内的事,在能力上又确实能使父母得利,但不一定都能做到(达成结果)。
信,言合于意也。
【白话】 “信”(守信),就是言语与内心的想法相符合。
信:不以其言之当也,使人视城得金。
【白话】 “信”:(守信的人)并不是仅凭他的话碰巧说中事实(才取信于人),(而是其行可验,)就像(凭信约)使人去某城而真能取得金子一样(言出必应验)。
佴,自作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佴”(任、居于其位而担当),就是自己主动去做。
佴:与人遇,人衆,𢝺。
【白话】 “佴”:当他与人相遇时,众人都顺从、跟随他(由他做主导)。
𧨜,作嗛也。
【白话】 “𧨜”(涓、拘谨退缩),就是行动上有所欠缺(不肯主动担当)。
𧨜:为是为是之台彼也,弗为也。
【白话】 “𧨜”:他本要去做该做的正当之事,但当这样做会妨害到别的事时,他就不去做了。
廉,作非也。
【白话】 “廉”(廉介),就是行动上避开不正当之事(不主动作非)。
廉:己惟为之,知其也𦖷也。
【白话】 “廉”:(此段文字有讹脱,字面大致为:)虽是他自己去做的,(却受制于)懂得其余情形的人……(文句难确解)。
令,不为所作也。
【白话】 “令”(命令、发令),就是自己发布命令而不亲自去执行所发起之事。
所令非身弗行。
【白话】 “令”:(虽不亲自执行,)但所发的命令并非不去施行(仍要落实)。
任,士损己而益所为也。
【白话】 “任”(担当),就是士人使自己受损,而使他所效力的对象(他人)得益。
任:为身之所恶,以成人之所急。
【白话】 “任”:去做自己本来厌恶的事,以便成全别人所急需的事。
勇,志之所以敢也。
【白话】 “勇”(勇敢),就是心志之所以敢于行动的那种品质。
勇:以其敢于是也,命之;不以其不敢于彼也,害之。
【白话】 “勇”:因为他在这件事上敢做,就称他为勇;不能拿他在另一件事上不敢做来作为责难、贬低他(勇)的理由。
力,刑之所以奋也。
【白话】 “力”(力量),就是身体之所以能奋发用力的那种东西。
力:重之谓,下与重,奋1也。
【白话】 “力”:力是就重量而言的;从下面把重物举起来,就是用力(奋)。
生,刑与知处也。
【白话】 “生”(生命),就是身体与认知能力共处于一体。
生:楹之生。商不可必也。
【白话】 “生”:(此段zh与en错位,字面为:)柱(楹)的存在……商度之事不能视为必然。(文句残缺难解)。
卧,知无知也。
【白话】 “卧”(睡眠),就是认知能力存在却没有知觉对象。
卧:
【白话】 “卧”:(此条zh内容为空,原文仅有标目,正文脱失。)
梦,卧而以为然也。
【白话】 “梦”(做梦),就是在睡眠中却把所感当作真实的(以为然)。
梦:
【白话】 “梦”:(此条zh内容为空,原文仅有标目,正文脱失。)
平,知无欲恶也。
【白话】 “平”(心境平静),就是认知中既无所欲求、也无所厌恶。
平:惔然。
【白话】 “平”:恬淡安然的样子。
利,所得而喜也。
【白话】 “利”(利、好处),就是得到它而感到欢喜的东西。
利:得是而喜,则是利也。其害也,非是也。
【白话】 “利”:得到这个而欢喜,那么这个就是“利”;它的“害”,则不是这个(指别的东西)。
害,所得而恶也。
【白话】 “害”(害、坏处),就是得到它而感到厌恶的东西。
害:得是而恶,则是害也。其利也,非是也。
【白话】 “害”:得到这个而厌恶,那么这个就是“害”;它的“利”,则不是这个(指别的东西)。
治,求得也。
【白话】 “治”(治理、办成),就是求得所欲求之事。
治:吾事治矣,人有治南北。
【白话】 “治”:我自己的事治理好了,别人也(接着)去治理南北各方之事(各处皆得治)。
誉,明美也。
【白话】 “誉”(称誉),就是表明、彰显(某人某事的)美善。
誉之必其行也。其言之忻,使人督之。
【白话】 “誉”:(要称誉一个人,)必看他的实际行为;(再加上)其言语令人欣悦,使别人去督察、印证他(名实相符方可誉)。
诽,明恶也。
【白话】 “诽”(非议、指责),就是表明、彰显(某人某事的)丑恶。
诽:必其行也,其言之忻。
【白话】 “诽”:(要非议,)也必看他的实际行为,(再加上)他的言语令人不满(引人议论)。
举,拟实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举”,就是用名来摹拟、指称事物的实。
举1:告以之2名,举彼实故也3。
【白话】 “举”:用某物之名去告知(指称),就是为了举出(指代)那个对象之实的缘故。
言,出举也。
【白话】 “言”(言说),就是发出对事物的指称(举)。
言也者,诸口能之,出民者也。民若画俿也。言也谓,言犹名1致也。
【白话】 “言”:所谓言说,是众人之口都能做的,是把内心所指发出来(传达)给人。人(言说)就好像描画出一只虎来(以名状物)。所谓言说,就是用名来表达、达致(其所指)。
且且1,言然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且”(将、将要),就是宣称某事将要这样。
且:自前曰且,自后曰已。方然亦且。若石者也。2
【白话】 “且”:事情发生之前叫“且(将要)”,发生之后叫“已(已经)”。正在发生的也可以叫“且”。(其下“若石者也”为衍文,可删。)
君,臣萌通约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君”(君主),就是把臣下和百姓共同联结、缔约在一起(统合)的人。
君:以若名者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君”:(君主)就是凭借这样一个名分(来统合上下)的人。
功,利民也。
【白话】 “功”(功绩),就是使百姓得利。
功:不待时,若衣裘。功不待时,若衣裘。1
【白话】 “功”:(功绩)不能(仅)凭等待时机(而成),就像冬夏之衣(须及时方有用)。(“功不待时,若衣裘”一句重出,为衍文。)
赏,上报下之功也。
【白话】 “赏”(赏赐),就是在上者对在下者之功的回报。
赏:上报下之功也。1
【白话】 “赏”:在上者对在下者之功的回报。(此条正文重出标目。)
罪,犯禁也。
【白话】 “罪”(罪),就是触犯了禁令。
罪:不在禁,惟害无罪,殆姑。上报下之功也。1
【白话】 “罪”:不在禁令所涵盖的范围内,即使有害也不构成罪……(“殆姑”及“上报下之功也”为讹脱衍文,难确解。)
罚,上报下之罪也。
【白话】 “罚”(刑罚),就是在上者对在下者之罪的回报。
罚:上报下之罪也。
【白话】 “罚”:在上者对在下者之罪的回报。(此条正文重出标目。)
同,异而俱于之一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同”(相同),就是(事物)彼此相异却又在某一点上同属一致。
侗:二人而俱见是楹也,若事君。
【白话】 “侗(同)”:两个人却都看见这是同一根柱子(楹),就像两人同事一君(异人而所对同一)。
久,弥异时也。
【白话】 “久”(时间、绵延),就是周遍于不同的时刻。
今久:古今且莫。
【白话】 “今久(古今)”:古、今、早、晚(各种时刻都在“久”之中相通连)。
宇,弥异所也。
【白话】 “宇”(空间、广延),就是周遍于不同的处所。
宇:东西家南北。
【白话】 “宇”:东、西、(家所在的中点、)南、北(各处都在“宇”之中相通连)。
穷,或有前不容尺也。
【白话】 “穷”(有穷尽),就是某个区域,再往前去就容纳不下一条尺线了。
穷:或不容尺,有穷;莫不容尺,无穷也。
【白话】 “穷”:若某处再向前容纳不下一尺,那就是“有穷”;若处处都还能容纳得下一尺,那就是“无穷”。
尽,莫不然也。
【白话】 “尽”(全、无一例外),就是没有一个不是如此。
尽:俱1止动。
【白话】 “尽”:(对所有的)静止与运动(都一概而论,无一例外)。
始,当时也。
【白话】 “始”(开始),就是与某一时刻正好相当。
始:时或有久,或无久,始当无久。
【白话】 “始”:时间有的有绵延(持续一段),有的无绵延(瞬时);“始”正相当于那个没有绵延的瞬时。
化,徵易也。
【白话】 “化”(变化),就是事物的征象(特征)发生改易。
化:若鼃为鹑。
【白话】 “化”:就像青蛙变成鹌鹑(一种事物变为另一种)。
损,偏去也。
【白话】 “损”(减损),就是把整体的一部分去掉(偏去)。
损:偏也者兼之体1也。其体或去存,谓其存者损。
【白话】 “损”:所谓“偏(部分)”,就是“兼(整体)”中的一个“体(部分)”。它的诸部分,有的去掉、有的留存,我们就说那留存下来的(相对于原整体)是“损”。
大益。
【白话】 (此条zh仅存“大益。”二字,余皆脱失,难以确解;字面或谓“大增”。)
环1,俱柢2。
【白话】 “环”(圆环),就是处处都是底部(无首尾、各处相等地弯转)。
环3:俱柢4也。
【白话】 “环”:(圆环)就是处处皆为底(弯曲均匀、无起止之处)。
库,易也。
【白话】 “库”(库、变易,此处似为讹字),就是变易、更换。
库:区穴若斯貌常。
【白话】 “库”:(此段文字讹脱,字面大致为:)区穴(空处)就如这般,其形状是恒常不变的(文句难确解)。
动,或徒1也。
【白话】 “动”(运动),就是(事物)有所迁移、移动。
动:偏祭从者,户枢免瑟。
【白话】 “动”:(事物)局部地随之移动,就像门轴随门转动(一端动而带动全体)。
读此书旁行。1. 徒 : 原作“从”。自孙诒让《墨子闲诂》改。
【白话】 (此句为编者校语:“读此书旁行”——即此书应横向并排对读。非《经上》正文。)
止,以久也。
【白话】 “止”(停止、静止),就是凭借时间的绵延而保持不动(持续滞留)。
止:无久之不止,当牛非马,若矢1过楹。有久之不止,当马非马,若人过梁。
【白话】 “止”:没有绵延的瞬时之“不止(不停留)”,相当于“是牛而非马”(界限分明、瞬间即过),就像箭飞过柱子那一瞬。有绵延的持续之“不止”,相当于“是马而非马”(在过程中渐变),就像人走过桥(须经历一段时间)。
必,不已也。
【白话】 “必”(必然),就是不停止、永不间断(恒常如此)。
必:谓台执者也。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,必“不必”也,是非必也。
【白话】 “必”:是就那些“成对相依(台执)”的事物而言的。比如弟与兄(互为相对而必相依):对于一物,在一种情形下如此、在另一种情形下不如此,那么说它“必定如此”就是错的(“不必”);但“是它还是不是它”这一点,则是必然的(非此即彼)。
平,同高也。
【白话】 “平”(平),就是高度相同。
同长,以正1相尽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同长”(等长),就是两者各自摆直时,恰好彼此穷尽相等(一一对齐无余)。
同:楗2与狂之同长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同(长)”:门闩(楗)与门框(狂/枑)的等长(彼此摆直对齐而相尽)。
中,同长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中”(中心),就是(从它到各方)等长之点。
心中:自是往相若也。
【白话】 “心中(中心)”:从这个中心点出发(向各方延伸),彼此都是相等的。
厚,有所大也。
【白话】 “厚”(有厚度、有体积),就是有可以比它更大的东西存在(有所大于其上)。
厚:惟无所大。
【白话】 “厚”:只有(端点)才没有任何能比它更大的(无厚而最小)。
日中,正1南也。
【白话】 “日中”(日正中、正午),就是太阳正处在正南方。
直,参也。
【白话】 “直”(直),就是(多点)参齐成一条直线。
圜,一中同长也。
【白话】 “圜(圆)”,就是从同一个中心出发、各处长度相等。
圜:规写攴也。
【白话】 “圜”:用圆规可以大略地画出它来。
方,柱隅四欢也。
【白话】 “方”(正方形),就是由直角的四个角与四条边围合而成(柱隅四合)。
方:矩见攴也。
【白话】 “方”:用曲尺(矩)可以大略地比量、显示出它来。
倍,为二也。
【白话】 “倍”(加倍),就是使之成为原来的两个。
倍:二尺与尺但去一。
【白话】 “倍”:二尺与一尺相比,(二尺)只是比一尺多去掉了一个(多一个一尺单位)。
端,体之无厚1而最前者也。
【白话】 “端”(端点),就是“体(部分)”中没有厚度、而又处在最前端(最起始)的那一点。
端:是无间2也。
【白话】 “端”:它(端点)是没有间隙的(不可再分)。
有间,中也。
【白话】 “有间”(有间隔),(其间隔)就处在两者的中间。
有间1:谓夹之者也。
【白话】 “有间”:指那被两边夹住的(中间空隙)部分。
间,不及旁也。
【白话】 “间”(间隔),就是(中间的空处)触及不到两旁(不与两侧相连)。
间1:谓夹者也。尺前于区穴而后于端,不夹于端与区内。及及非齐之,及也。
【白话】 “间”:指被两边所夹的(空处)。一尺之线在区穴(空处)之前、而在端点之后,它不被端点夹住、也不被区穴之内夹住。所谓“及(达及)”与“及非齐之(不齐而相及)”,都属于“及”(触及)的情形。
纑,间虚也。
【白话】 “纑”(两物间的空隙),就是间隔之处的空虚。
纑:间1虚也者,两木之间,谓其无木者也。
【白话】 “纑”:所谓间隔之处的空虚,是指两块木头之间,那没有木头的地方。
盈,莫不有也。
【白话】 “盈”(充满、盈满),就是没有一处不被占据(处处皆有)。
盈:无盈无厚。
【白话】 “盈”:(端点)没有可盈满之处,也没有厚度(无厚故无所盈)。
坚白,不相外也。
【白话】 “坚白”(坚与白),(同处一石而)彼此不相排斥、不相外在(互相渗透共存)。
于石1无所往而不得,得二,坚。异处不相盈,相非,是相外也。
【白话】 “坚白”:在一块石头上,无论触到何处都能得到(坚),也都能得到(白),同时得到这两者,可见坚(白共处不相外)。(反之,)若处于不同位置而不能相互充满、彼此相非,那就是相外(互相排斥)了。
撄,相得也。
【白话】 “撄”(相切、相接触),就是彼此相接、相得(占据到对方)。
撄:尺与尺俱不尽,端与端俱尽。尺与或尽或不尽。坚白之撄相尽,体撄不相尽。端。
【白话】 “撄”:一尺与一尺相接,两者都不被对方完全覆盖;端点与端点相接,则两者互相完全覆盖。一尺与(端点相接,则)有的(被)尽、有的不尽。坚与白的相接是彼此完全相尽(相互充满);而“体(部分)”之间的相接则不能彼此相尽。(末“端”字疑为衍羡。)
仳1,有以相撄,有不相撄也。
【白话】 “仳”(相比并、并列相较),就是(两者)有的部分相接触、有的部分不相接触。
仳:两有端而后可。
【白话】 “仳”:必须两者都各自有端点(起点),然后才能(相比并)。
次,无间而不撄撄也。
【白话】 “次”(相次、紧邻),就是彼此之间没有间隔、却又并不相接触(相切)。
次:无厚而后可。
【白话】 “次”:必须(两者)都没有厚度(端点般),然后才能(紧邻而不相切)。
法,所若而然也。
【白话】 “法”(标准、法式),就是(事物)依照它(仿效它)而成其为如此的那个东西。
法:意、规、员三也,俱可以为法。
【白话】 “法”:意念(心中的概念)、圆规、(所画出的)圆,这三者都可以作为(画圆的)标准。
佴,所然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佴”(仿、依从),就是(事物依标准)而成为如此的(那种相应)。
佴:然也者,民若法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佴”:所谓“然(如此)”,是指(百姓、众物)都遵从、依照标准(而成其然)。
说,所以明也。
【白话】 “说”(论说、推理论证),就是用来使道理明白的方法。
彼1,不可两不可也。
【白话】 “彼”(成对相反的两端),就是(一对论断)不可能两者都不成立(必有一成立)。
彼:凡牛、枢非牛,两也。无以非也。
【白话】 “彼”:凡是“牛”与“非牛(枢/非牛)”,构成对立的两端。(在这两者之外)没有别的可以否定的余地(非此即彼)。
辩,争彼也。辩胜,当也。
【白话】 “辩”(辩论),就是对“彼(相反的两端)”进行争论。辩论中获胜,就在于(其说)切合事实。
辩:或谓之牛,或谓之非牛,是争彼也。是不俱当。不俱当,必或不当,不若当犬。
【白话】 “辩”:有人说它是“牛”,有人说它是“非牛”,这就是对“彼”的争论。这两种说法不会都对;既不都对,就必有一方不对。这不像“合于狗(叫法上的偶合)”那样(两者并非同对一物之名实之争)。
为,穷知而𠐴于欲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为”(有所为、为某目的而行动),就是穷尽自己所知,权衡之后,把分量最重地放在所欲求的那一端上(择重而行)。
为:欲𩁥其指,智不知其害,是智之罪也。若智之慎文也无遗,于其害也,而犹欲𩁥之,则离之是犹食脯也。骚之利害,未知也,欲而骚,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。廧外之利害,未可知也,趋之而得力,则弗趋也,是以所疑止所欲也。观“为,穷知而𠐴于欲”之理,𩁥脯而非𢜔也,𩁥指而非愚也,所为与不所与为相疑也,非谋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为”:(举例:)你想砍掉自己的手指,而理智却不知道其中的危害,这是理智的过错。如果理智在审慎权衡时对其危害毫无遗漏(都看清了),可你仍旧想砍掉它,那么事情落得不好的结局,就如同(明知而)吃干肉一样(咎由自取)。又如腐肉,吃它究竟有利还是有害,事先并不知道;若只凭一时之欲就去吃,结果它是腐坏的(致害),这就是不拿“疑(不确定)”来制止自己的欲望(贸然行事)。再如墙外(之事),有利还是有害事先也无法知道;若朝它走去就能得到财力(利),那么不去走反倒(成了过度审慎)——这就是拿“疑”来制止了自己的欲望。考察“为,就是穷尽所知而权衡择重于欲”这条道理:(事先权衡过而仍)切干肉去吃,并不算明智;(权衡过而仍)砍手指,也并不算愚蠢。(关键在于)当你所要做的与不要做的彼此相互生疑、犹疑不决时,那就是没有谋划清楚。
已,成、亡。
【白话】 “已”(完成、了结),(分两种:)一种是“成(做成、使其出现)”,一种是“亡(除去、使其消失)”。
已:为衣,成也;治病,亡也。
【白话】 “已”:做一件衣服,是“成(使之出现)”;治好一场病,是“亡(使之消除)”。
使,谓、故。
【白话】 “使”(使令、致使),(包含两面:)一是“谓(吩咐、告令)”,一是“故(原因、使其然者)”。
使:令,谓“谓”也,不必成。湿,“故”也,必待所为之成也。
【白话】 “使”:发布命令,叫做“谓(告令)”,(被令之事)不一定会成(不必然实现)。潮湿,是“故(原因)”,它必定要等到它所致之事真正出现(湿必致某果)。
名,达、类、私。
【白话】 “名”(名称),(分三类:)“达(通名)”“类(类名)”“私(专名)”。
名:物,达也。有实必待之名1也。命之马,类也。若实也者,必以是名也。命之臧,私也。是名也止于是实也。声出口,俱有名,若姓字2洒。
【白话】 “名”:“物”,是通名(达名)——凡有实之物都必须用这个名(来统称)。称某物为“马”,是类名——凡像这个对象(同类)的,都必用这个名。称某人为“臧”,是专名(私名)——这个名只限用于这一个对象。声音从口中发出,(所指)都各有其名,就像姓与字(各有所专)一样。
谓,移、举、加。
【白话】 “谓”(称谓、述说),(分三种:)“移(移用、转用)”“举(直指)”“加(施加于对象)”。
谓:狗、犬,命也。狗犬,举也。叱狗,加也。
【白话】 “谓”:(用)“狗”“犬”(连称以命名一物),是“命(移用、转名同指)”。(分别说)“狗”、(说)“犬”,是“举(各举其名以指)”。呵斥(叱)一条狗,是“加(把名/言加于对象之上)”。
知,闻、说、亲,名、实、合、为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(认知),(按来源分:)“闻(传闻)”“说(推理)”“亲(亲身经历)”;(按四要素分:)“名”“实”“合(名实相配)”“为(实行)”。
知:传受之,闻也;方不㢓,说也;身观焉,亲也。所以谓,名也;所谓,实也。名实耦,合也。志行,为也。
【白话】 “知”:辗转传授而得来的,是“闻(传闻之知)”;(如知道)方形之物不会旋转(凭推理而得),是“说(推理之知)”;亲身观察、体验到的,是“亲(亲历之知)”。用来称谓事物的,是“名”;被称谓的对象,是“实”;名与实相配成对,是“合”;立志并付诸实行,是“为”。
闻,传、亲。
【白话】 “闻”(听闻、获知),(分两种:)“传(间接传闻)”“亲(亲耳所闻)”。
闻:或告之,传也;身观焉,亲也。
【白话】 “闻”:有人转告于你的,是“传(传闻)”;亲身在场听到的,是“亲(亲闻)”。
见,体、尽。
【白话】 “见”(看见),(分两种:)“体(见其部分)”“尽(见其全部)”。
见:时者,体也;二者,尽也。
【白话】 “见”:只看见其中一时一处(一部分)的,是“体(见部分)”;同时把两者(全部)都看见的,是“尽(见全部)”。
合,正1、宜、必。
【白话】 “合”(相合、相应),(分三种:)“正(恰合、正相当)”“宜(合于所宜)”“必(必然相应)”。
合2:兵立反中、志工,正也;臧之为,宜也:非彼必不有,必也。圣者用而勿必,必也者可勿疑。
【白话】 “合”:(如)兵器立起来恰与中线相对、志向与功业相称之类,是“正(恰合)”;(如)评定臧的所作所为(合乎其分),是“宜(合宜)”;若没有这一方则必定没有那一方(一去则另一必无),就是“必(必然相合)”。圣人(对于偶然相合者)使用它却不当作必然;至于那真正“必然”的,则可以毫不怀疑地接受。
欲正1权利,且恶正2权害。
【白话】 (在欲求时,)要正当地权衡其中之利;将要厌弃时,也要正当地权衡其中之害(趋利避害皆须衡量)。
仗者,两而勿偏。
【白话】 “仗(权衡相对的两端者)”,要兼顾两方面而不偏向一边。
为,存、亡、易、荡、治、化。
【白话】 “为”(变作、转变、处置),(分六种:)“存(保持原样)”“亡(除去)”“易(交换)”“荡(消解、化掉)”“治(整治)”“化(转化为他物)”。
为:早台,存也。病,亡也。买鬻,易也。霄尽,荡也。顺长,治也。鼃买,化也。
【白话】 “为”:(如柱子)甲乙相合(保持其本然),是“存(存留原样)”。(治)病,是“亡(除掉)”。买进卖出,是“易(交换)”。冰雪消尽(霄/消尽),是“荡(消解)”。顺势引导、教化(顺长),是“治(整治)”。青蛙变(鹌鹑),是“化(转化)”。
同,重、体、合、类。
【白话】 “同”(相同),(分四种:)“重(二名一实之同)”“体(同属一整体之同)”“合(同处一所之同)”“类(同有某性之同)”。
同:二名一实,重同也。不外于兼,体同也。俱处于室,合同也。有以同,类同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同”:两个名称指同一个实,是“重同(重叠之同)”。同不超出于一个“兼(整体)”之外(同属一体),是“体同”。都共处在同一间屋里(同处一所),是“合同”。在某一点上有共同之处,是“类同”。
异,二、不1体、不合、不类。
【白话】 “异”(相异),(分四种:)“二(二实必异)”“不体(不同属一体)”“不合(不同处一所)”“不类(无共同之性)”。
异:二必异,二也。不连属,不体也。不同所,不合也。不有同,不类也。
【白话】 “异”:两个(名实)必然相异,是“二(二异)”。彼此不相连属,是“不体(非同一体)”。不处于同一处所,是“不合”。没有任何共同之处,是“不类”。
同异交得放有无。
【白话】 “同”与“异”在相互对照、交互比较中获得其意义(彼此相对而见“有”与“无”等差别)。
同异交得:于福家良恕,有无也。比度,多少也。免轫还园,去就也。鸟折用桐,坚柔也。剑尤甲1,死生也。处室子子2母,长少也。两绝胜,白黑也。中央旁也。论、行行行3、学、实,是非也。鸡4宿,成未也。兄弟,俱适也。身处志往,存亡也。霍,为姓故也。贾宜,贵贱也。
【白话】 “同异交得”:在富贵之家与天生才智上,见出“有”与“无(有无相对)”。在并列比量中,见出“多”与“少”。在兔上之虱往来移动(折回)中,见出“去”与“就(离与近)”。在以退为进(鸟折)中,见出“坚”与“柔”。在剑刚击中之际,见出“死”与“生”。在一家之中(子、子与母),见出“长”与“少(长幼)”。在两者断然相胜(对照)中,见出“白”与“黑”。在“中央”相对于“旁边”中(见出中与旁)。在论说、行为、习学其实之事中,见出“是”与“非(对错)”。在对建议提出异议或迟迟不行动(鸡宿/暂止)中,见出“成(已定)”与“未(未定)”。在兄与弟之间,见出二者“俱适(互为相对的两端)”。在身在此处而心思往别处中,见出“存(在)”与“亡(不在)”。在“霍(鹤)”这个名所指为何中,见出(它指)“姓”还是指“事物本身(故)”。在物价是否相宜中,见出“贵”与“贱”。(凡此种种,皆于相互对照交比中得其分别。)
闻,耳之聪也。
【白话】 “闻”,是耳朵的灵敏(听觉之功)。
循所闻而得其意,心之察也。
【白话】 顺着所听到的而领会其含义,这是心的明察。
言,口之利也。
【白话】 “言”,是口的便利(言说之能)。
执所言而意得见,心之辩也。
【白话】 把握住所说的话而使其意得以呈现,这是心的辨析。
诺,不一、利用。
【白话】 “诺”(应答、许诺),(其情形)不一而足,要看具体如何运用(利用、因事而异)。
诺:超、诚1、负2、正3也。相从、相去、先知、是、可,五色。长短、前后、轻重援正五诺,皆人于知有说;过五诺,若员,无直无说;用五诺,若自然矣。4。
【白话】 “诺”:(应诺有:)“超(超越本意)”“诚(诚然应允)”“负(违逆、反诺)”“正(正相应允)”几种。(应诺时考量:)相从(相顺)、相去(相违)、先知(预知)、是(肯定)、可(认可),(如同)五色(各有分别)。对长短、前后、轻重等也要援用、衡量。“正(合于规矩地用足)这五种应诺,都要纳入“知有说(有理可说)”的范围;超过了这五诺(无谓地滥用),就像(画)圆(处处无直),便没有直、也没有可说之理;恰当地运用这五诺,就像出于自然(顺理成章)一样了。”
服,执誽。音利。1
【白话】 “服”(折服、心服),就是(在辩论中被对方)所持之理所诘问(执詰)而折服。(“音利”二字为旧注衍文,其义不详,可删。)
执服难。成言务成之,九则求执之。
【白话】 (要使人)心服是困难的。对已成定论之言,务求把它真正确立起来;倘有反复,就要追究、把握住对方所执之据。
巧转则求其故。
【白话】 (言辞)若有巧妙的转折,就要追究其中的缘故(故)。
法同,则观其同。
【白话】 (双方)所依据的标准相同,就考察它们究竟在哪一点上相同。
法:法取同,观巧传。
【白话】 “法(依标准取同)”:依标准而取其相同之处,并考察其中巧妙的传承、转变。
法异,则观其宜。
【白话】 (双方)所依据的标准不同,就考察它各自所适宜的地方。
法:取此择彼,问故观宜。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,止黑人,与以有爱于人有不爱于人,心爱人,是孰宜?
【白话】 “法(取异观宜)”:取这一点、择那一点,追问缘故、考察所宜。比如:用一个人身上有黑的部分和不黑的部分,来界定(止)“黑人”;又用对一些人有爱、对另一些人无爱,来界定“爱人(兼爱)”——这两种(取法)究竟哪一种合宜?
止,因以别道。
【白话】 “止”(制止、反驳、阻断对方的论断),就是借此来区分、辨别道理(别道)。
止1:彼举然者,以为此其然也,则举不然者而问之。
【白话】 “止”:对方举出某些“是如此”的例子,便以为“此(所论之事)”也是如此;那就(反过来)举出那些“不如此”的反例去诘问他(以此驳止其概括)。
正1,无非。
【白话】 “正”(正确、合于标准),就是没有任何不当之处(无非)。
若圣人有非而不非。正五诺,皆人于知有说;过五诺,若员,无直无说;用五诺,若自然矣。2
【白话】 (然而)即便是圣人,也会有不当之处,却(不能因一处之非而一概非之)不予全盘否定。(“正这五种应诺,都纳入‘知有说’;超过五诺,就像圆一样无直无说;恰当用五诺,就像自然一样。”此句系从第100条错简移来。)